重庆ETC国标卡领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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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卡对象:2015年7月1日前在重庆办理ETC的用户。领卡时间:2015年7月1日开始领卡。

领卡网点:目前已开通ETC网点均可领卡,其中银行网点仅受理本行签约用户领卡业务,重庆高速自营网点受理所有银行签约用户的领卡业务。

重庆ETC国标卡领取流程

在北环、二郎、万州、团山堡、G85九龙坡、G93沙坪坝、G65渝北、G50江北、G65巴南和G75巴南共计10个服务网点设立专用领卡柜台。所需资料:个人用户办理车辆的车辆行驶证原件;办理车辆交通信息卡原件。

单位用户办理车辆的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办理车辆交通信息卡原件。领卡流程:直接到网点领卡(1)用户携带相关资料驾驶所办车辆,前往就近签约银行网点或者高速集团自营网点,签订《重庆高速公路ETC全国联网补充协议》;(2)为用户发行国标卡,更新OBU信息。

网上预约领卡(1)用户登陆签订《重庆高速公路ETC全国联网补充协议》并预约网点(支持网上预约的网点仅限于设置有领卡专柜的10个网点);(2)在预约时间,用户携带相关资料驾驶所办车辆前往预约网点,凭预约短信在工作人员处领取办理号;(3)为用户发行国标卡,更新OBU信息。

上门办理针对车辆数量超过30辆的单位用户(或社区组织的辖区用户),可进行上门批量换卡服务,流程如下:(1)需要上门的单位(或社区)至少提前一周联系ETC客户服务中心(电话:88733903);(2)客户服务中心根据预约情况确定上门时间,并提前收集用户“重庆交通信息卡”,制作国标卡,签订《重庆高速公路ETC全国联网补充协议》;(3)上门核对车辆信息,发放国标卡,更新OBU信息。注意事项:根据交通部全国联网要求,已在其他省市办理ETC业务的用户如需在重庆领取国标卡,需注销其他省市的ETC业务,否则ETC全国联网后可能造成重复扣费;未领国标卡的原有ETC用户,其原有ETC通行卡仅在重庆市范围内使用有效,不能通行省界和外省的ETC车道,跨省通行时需从人工车道通行并领取外省通行卡;领取国标ETC通行卡不收取用户任何费用;ETC用户原签约银行及业务办理模式均保持不变;用户领取国标ETC通行卡后,通行高速公路收费和次票收费站时请使用新卡,不能再使用重庆交通信息卡,否则可能造成路桥次票费重复收取;初期用户领卡用户较多且受用户分布不均影响,部分网点可能十分繁忙,将在ETC服务网站上公布各网点近期服务繁忙程度,供用户参考。

用户根据自身跨省ETC通行需求,合理选择和安排时间到网点办理;2015年7月1日以后新办ETC业务的用户直接发行国标ETC通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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