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票据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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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票据支付方式如下:

注册会计师票据支付方式

1、本人付款和代理人付款。本人付款是指有票据上记载的付款人向持票人所为的付款。代理人付款是指由付款人委托的代理人代替其向持票人所为的付款。

2、全部付款和部分付款。全部付款后,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完全消灭;我国《票据法》目前暂不承认部分付款。

3、到期付款与期外付款。在法律规定的提示期限内或者持票人同意延长期限内进行的付款成为到期付款;反之则称为期外付款。

4、提存支付和非提存支付。提存支付是指当持票人不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为付款提示时,票据债务人将相应的票据金额交给提存机关,从而相当于已履行付款义务的一种付款形式;一般情况下,票据付款都是非提存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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