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天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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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天皇的权利

日本宪法第7条规定,天皇根据内阁的建议与承认,为国民行使下列有关国事的行为。

(1)公布修宪,法律、政令及条约;

(2)召集国会;

(3)解散众议院;

(4)公示国会议会总选举之实行;

(5)对国务大臣和法律所定其他官吏的任免与给予全权委任,对大使和公使的派遣状进行认证;

(6)对大赦、特赦、减刑、免除执刑及复权进行认证;

(7)授予荣誉;

(8)对批准书及法律所定其他外交文书进行认证;

(9)接见外国大使及公使;

(10)执行各项仪式。

拓展资料:

日本天皇(日语:にほんてんのう)是日本君主的称号,相传为日本神话中的创世之神天照大神的后裔,也是神道教最高领袖,日本国家象征。没有任何实质权力。

日本天皇制是世界历史上最长的君主制度,近代明治维新后宣称“万世一系”并写入宪法,即日本从古代起没有改换朝代,始终都是皇室一系。由于年代久远加上大量神话色彩,难以断定古代天皇真实性。从崇神天皇开始考古学才能确认其实际存在,自应神天皇开始的历史之可信度才大为提高。

日本自1185年镰仓幕府建立至1867年大政奉还,天皇权力被架空六百八十二年之久。明治维新之后日本逐渐走上军国主义道路,昭和天皇指挥策划相继发动日本侵华战争和太平洋战争等侵略战争,给亚洲及世界各国人民以巨大深重的灾难。

二战后期日本以无条件投降为条件,允许天皇作为象征性国家元首保留下来。并迫使其发表人间宣言,否定其人间“神”的地位,承认不再具有神性,但是日本人民的心里还是认为天皇是神。依照《日本国宪法》,天皇如今主要职责为任命内阁总理大臣,批准法律、政令及条约,召集国会,批准国务大臣的任免,出席礼仪性外交事务活动和国家仪典等。日本皇室家徽为“十六瓣八重表菊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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