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警司和总督察哪个大
来源:趣秒懂 1.35W
总警司官职比总督察大。
1、总督察(英文缩写CIP)是香港的一个警察职级,该职级位于高级督察(SIP)之上,警司(SP)之下。总督察负责担任总部单位副主管或分区副指挥官。
2、总警司(英文:Chief Superintendent of Police,缩写:CSP)俗称“一拖二”,是香港警察职级其中一个宪委级职级,为高级警官的级别。阶级位于高级警司之上,警务处助理处长之下,由警务处处长委任。
一、警司职责
在香港地区警司属于高级警官。
警司是总部科的负责人,比如西九龙总区总部刑事总部有两个副职(正科级)。
总警司是香港警务处总部二级部门的负责人,比如CIB情报科,CCB商业罪案,O记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一级警督,副处级)。
高级警司是总警司副手,或者总区总部部门负责人,比如总部O记二当家的就是高级警司,又比如西九龙总区总部刑事总部负责人就是高级警司(一级、二级警督副处级)。
二、督察职责
根据《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三条规定:警务督察队在本级公安机关辖区内,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执勤活动的下列情况进行现场督察:
1、上级和本级公安机关各项任务部署、命令、规定执行的情况;
2、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的情况;
3、处置公民报警、求助和控告申诉的情况;
4、违反规定进入宾馆、旅店、歌舞厅等公共场所的情况;
5、使用武器、警械、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等装备的情况;
6、《公安机关督察条例》规定的其他职责;
7、公安机关行政首长和上级督察机构交办的其他督察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