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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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代码是14391。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4年的河南省郑州幼儿师范学校,2012年4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升格为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有杜岭、象湖两个校区,是中国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项目学校、郑州市学前教育集团和郑州市学前教育研究院牵头组建单位,河南省幼儿园园长省级培训基地。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代码

据2019年9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学校有教职工538人,教授、副教授89人(其中,二级教授1人,三级教授2人),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213人,博士10人;有河南省政府津贴专家1人,河南省优秀教师5人,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河南省文明教师7人,郑州市职业教育教学专家4人。

据2019年9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学校与英国贝德福特大学合作举办国际合作办学项目,开设有学前教育专业和英语教育专业,与西班牙科尔多瓦大学、马拉加大学等院校合作举办专升硕项目。此外,与白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爱沙尼亚国家音乐与戏剧学院、韩国瑚山大学等院校先后开展了文化交流与合作。

据2019年9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学校有各类纸质图书76万余册,电子图书63万种,视听资料5599盘,中文纸质期刊1800多种,有中国知网、万方等多个电子期刊数据库。《河南教育(幼教版)》是由河南省教育厅主管,河南教育报刊社主办、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协办的学前教育专业学术期刊;主要有幼教基本理论、理论前沿、儿童学习与发展、幼儿园教科研等栏目。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代码是多少

院校代码14391。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高等院校。学校创建于1954 年,历经河南省郑州幼儿师范学校、郑州幼儿师范学校等阶段,2012年3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据2019年6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两个校区占地面积共380亩,总规划建筑面积24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3795.5万元,各类纸质图书61万余册,电子图书30万余种;设有10个教学机构,13个专业;拥有教职工436人,全日制在校生9000余人。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业学院专业代码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代码6231。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000余人,开设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语文教育、英语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旅游英语、艺术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13个专业。办学条件优越,基础设施齐全,每个教室都配备有多媒体教学设备。

现有钢琴502台,数码钢琴731台,手风琴271台。市级重点实验实训中心2个,校内实训室285个,校外实习基地107个,附属幼儿园1所。

扩展资料

学校总规划建筑面积23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达到5725万元,各类纸质图书76万余册,电子图书63万种,视听资料5599盘,中文纸质期刊1800多种,拥有中国知网、万方等多个中外电子期刊数据库。

据2020年9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学校与英国贝德福特大学合作举办国际合作办学项目,开设有学前教育专业和英语教育专业,与西班牙科尔多瓦大学、马拉加大学等院校合作举办专升硕项目。此外,与白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丹麦皇家奥胡斯音乐学院、爱沙尼亚国家音乐与戏剧学院、韩国瑚山大学、新加坡智源教育学院等院校先后开展了文化交流与合作。

参考资料来源:郑州高等专业学院-2019年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参考资料来源:郑州大学-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三年制大专招生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各专业的专业代码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代码:14391。

办学性质:以师范教育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专科学校。

办学地点:象湖校区(郑东新区郑开大道66号)、杜岭校区(郑州市市民新村北街9号)。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实行“专业清”的录取原则,考生志愿优先,根据专业计划数,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录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

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同时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同分数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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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要求,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全称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章 学校国标代码14391

第三章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市市民新村北街9号、郑东新区郑开大道与康庄路交叉口)

第四章 办学性质 以师范教育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专科学校

第五章 办学条件

学校创建于1954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全国第一批、河南省第一所幼儿师范学校,是河南省幼儿教师培养、培训中心,河南省学前融合教育发展中心,河南省学前教育研究会设在我校。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46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74人,研究生学位79人。河南省特级教师3人,省级骨干教师2人,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8人。学校长期聘请 北京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的学前教育知名专家为客座教授。教学全部实行现代化教学手段,现有钢琴271台,数码钢琴441台,手风琴341部,纸质图书28万册,校内实训室213个,校外实践基地53个,附属幼儿园3个。

第六章 招生计划

我校招生计划1550名。生源以河南省为主,同时也面向山东、山西、宁夏、河北等省招生。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一条 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第二条 采用“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专业计划数,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录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应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三条 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四条 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五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存在舞弊行为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章 学费和住宿费

根据物价部门批件,学费标准文史类专业为33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600元/生/年。

第九章 奖、助学金

学校已建立起助学金、奖学金、勤工助学、扶贫济困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主要资助方式: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发放助学金;设立奖学金;对特别困难学生实施分期缓交学费计划;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设立贫困生专项基金。

第十章 毕业生就业

建校以来学校以优质的教育质量赢得了社会和用人单位极高的评价。毕业生除少部分对口升入高校学习外,主要从事幼教和小学教育工作。毕业生就业率一直稳居省内外学前教育专业前列,多次被河南省教育厅评为大中专就业先进单位。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七条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八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九条 学校招生章程以教育部“阳光信息平台”发布的为准。

第十条 招生咨询电话:0371—662153180371—66216002

招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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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0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4391。

第四条办学性质:以师范教育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专科学校。

第五条办学地点:杜岭校区(郑州市市民新村北街9号)、象湖校区(郑东新区郑开大道66号)。

第六条办学条件: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54年,是新中国成立后河南省第一所、全国第一批独立设置的七所幼儿师范学校之一,是第一批通过河南省教育厅办学水平综合评估且达到优秀等级的师范学校,是中国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项目学校,是河南省幼儿教师培养、培训中心,河南省学前融合教育发展支持中心,是河南省学前教育集团、郑州市学前教育集团和郑州市学前教育研究院牵头组建单位,河南省幼儿园园长省级培训基地,是河南省教育学会幼儿教育专业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学会舞蹈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所在单位。

第七条师资力量: 学校拥有一支师德高尚、责任担当、团结协作、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538人,教授、副教授89人(其中,二级教授1人、三级教授2人),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213人(其中,博士10人)。学校现有河南省政府津贴专家1人,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6人,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15人,河南省优秀教师5人,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河南省文明教师7人,郑州市职业教育教学专家4人。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监督检查录取过程等事宜。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条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收费标准

文史类:3700元/生/学年

理工类:4200元/生/学年

艺术类:6000元/生/学年

学前教育:4000元/生/学年(省级高职优质校上浮10%)

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12000元/生/学年

英语教育(中外合作办学):11000元/生/学年

音乐教育(中外合作办学):12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600元/生/学年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有关部门批复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第十三条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分配录取专业。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同分数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十四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考生文化分、专业分须达到河南省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设计专业按文化分50%与专业分50%之和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分数相等时,按专业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分如仍相同,则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由高到低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舞蹈表演专业按专业主科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分数相等时,按专业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分如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由高到低录取。

体育教育专业按文化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分数相等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五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七条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八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具有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的专科学生,学习期满符合学校毕业标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发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毕业生就业

第二十条学校以良好的办学质量和社会声誉赢得了社会和用人单位极高的评价,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位居河南省高职高专院校之首。毕业生主要从事幼儿教育、小学教育,还有部分对口升入高校深造。学校先后四次获得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

第七章助学政策

第二十一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采取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帮扶措施。

招生咨询电话:0371—66215318 0371—56253610

0371—66216002

通讯地址:郑州市市民新村北街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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