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业主有哪些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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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有权。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专有部分包括地板、天花板和四壁形成的空间。

2、共有权。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且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共有部分分为全小区、全楼共有以及两户共有,比如楼板承重墙之外的隔墙。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需要2/3业主参与表决,3/4业主投赞成票。

3、管理权。分为一般事项和重大事项,一般事项包括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的议事规则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聘服务企业和管理人员,重大事项包括筹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商品房业主有哪些权利

1、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3、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4、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物业与业主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业主通过支付服务费用获得物业提供的服务,这是工作性质上来讲的。如果从合约来说,他们是对等的契约关系,业主根据合约承担产品费用,而物业提供养护、管理、维修等工作。对于物业与业主两者之间是需要好好维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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