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日记账要写合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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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日记账要写合计吗的答案是:不需要

现金日记账要写合计吗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六十条规定: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法律法规并没有严格要求要记本日合计,只是要求每日结出余额。

现金日记账是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现金收付凭证,序时逐笔登记的账簿。一般是指现金收付日记账,如进一步细分,可以分为现金收入日记账”和“现金付出日记账”。

现金日记账用来逐日反映库存现金的收入、付出及结余情况的特种日记账。

由单位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现金收、付款凭证和从银行提现的银付凭证逐笔进行登记的。为了确保账簿的安全、完整,现金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

对账,就是对帐簿记录的内容进行核对,使帐证、帐帐和帐实相符的过程。现金日记账的帐证核对,主要是指现金日记账的记录与有关的收、付款凭证进行核对;其帐帐核对,则是指现金日记账与现金总分类帐的期末余额进行核对;其帐实核对,则是指现金日记账的余额与实际库存数额的核对。

收、付款凭证是登记现金日记账的依据,账目和凭证应该是完全一致的。但是,在记账过程中,由于工作粗心等原因,往往会发生重记、漏记、记错方向或记错数字等情况。帐证核对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一笔一笔地进行。检查的项目主要是:核对凭证编号;复查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看两者是否完全相符;查对账证金额与方向的一致性;检查如发现差错,要立即按规定方法更正,确保帐证完全一致。

现金日记账是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登记的,现金总分类帐是根据收、付款凭证汇总登记的,记账的依据是相同的,记录的结果应该完全一致。但是,由于两种帐簿是由不同人员分别记账,而且总帐一般是汇总登记,在汇总和登记过程中,都有可能发生差错;日记账是一笔一笔地记的,记录的次数很多,也难免发生差错。因此,出纳应定期出具“出纳报告单”与总帐会计进行核对。平时要经常核对两帐的余额,每月终了结帐后,总分类帐各个科目的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和余额都已试算平衡,一定要将总分类帐中现金当月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以及月末余额分别同现金日记账的当月收入(借方)合计数、当月支出(贷方)合计数和余额相互核对,查看帐帐之间是否完全相符。如果不符,先应查出差错出在哪一方,如果借方发生额出现差错,应查找现金收款凭证、银行存款付款凭证(提取现金业务)和现金收入一方的账目;反之则应查找现金付款凭证和现金付出一方的账目。找出错误后应立即按规定的方法加以更正,做到帐帐相符。

出纳人员在每天业务终了以后,应自行清查帐款是否相符。首先结出当天现金日记账的帐面余额,再盘点库存现金的实有数,看两者是否完全相符。在实际工作中,凡是有当天来不及登记的现金收、付款凭证的,均应按“库存现金实有数+未记账的收款凭证金额-未记账的付款凭证金额=现金日记账帐存余额”的公式进行核对。反复核对仍不相符的,即说明当日记账或实际现金收、付有误。在这种情况下,出纳人员一方面应向会计负责人报告,另一方面应对当天办理的收、付款业务逐笔回忆,争取尽快找出差错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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