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怎么样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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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证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等等。1.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遗嘱有效。

2.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无非法内容的,有效。

遗嘱怎么样才有效

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证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4.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录音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6.无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7.遗嘱中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内容无效。

8.立有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9.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10.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11.受胁近、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12.伪造的遗嘱无效。13.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在遗嘱当中处理财产的占绝大多数,这类遗嘱一般没有统一的格式,但在实践中,它的一般写法是:①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应首先写明:“我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②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及其所在地,遗留给何人,具体写明由哪一个继承哪些财产,也可按财产写明。③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④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由于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不同,遗嘱的写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须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

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民法典》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民法典》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遗嘱怎样才有效

法律分析:符合下列条件立的遗嘱是有效的: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五、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遗嘱具备什么条件才有效

一、 遗嘱 具备什么条件才有效 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继承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 无效遗嘱 。

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 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 4、被篡改的遗嘱; 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在现实生活中,常见到丈夫立遗嘱不经妻子同意便处分了全部 夫妻财产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九条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 继承 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 继承人 的 继承权 。 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二、哪些情形下遗嘱无效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遗嘱无效: (1)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作为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其实施时应要求行为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否则将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公民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以设立遗嘱时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为标准,也就是说,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该遗嘱有效,即使其后遗嘱人很快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亦不影响该遗嘱的效力,相反若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该遗嘱无效,其后即使具有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该遗嘱也不因此而具有法律效力。

对此,最高院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2)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胁迫、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真实意思,凡是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一律无效。所谓真实意思,是指遗嘱人自主自愿地作出的,完全是其本人内心意愿的反映,遗嘱人没有受到外界压力或诱惑。只有反映了本人真实意思的遗嘱才有效。 (3)遗嘱处分了遗嘱人无权处分的财产,该无权处分财产的部分无效。

遗嘱人处分财产必须以其对该财产拥有合法的所有权为前提,如果其没有处分财产的权利,则其处分行为必然侵犯他人利益,从而导致该处分行为无效。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其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4)伪造的遗嘱。

伪造的遗嘱不是被继承人所订立的,根本不能反映其本人真实意思,这样的遗嘱显然应属无效。 (5)遗嘱被篡改的。遗嘱被篡改的,仅篡改的内容无效,因为仅该部分内容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其他部分乃遗嘱人本人意思表示的记载,故仍应有效。

遗嘱在订立之后并不一定就是有效的,因为要看是否满足规定的条件,要是不满足的话即使订立了遗嘱,日后也是不会得到执行。而这也从侧门告诉了大家,遗嘱的订立必须要生效才能得到执行。另外,也要注意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形,以免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

怎么样的遗嘱才有效

有效立遗嘱应当满足如下几点,1、长辈作为自然人,遗嘱所处分的财产等标的必须是长辈个人的财产;2、长辈作为立遗嘱人,其必须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3、立遗嘱人必须是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4、所立的遗嘱没有被伪造、篡改。因此,长辈如果要立有效的遗嘱,应当符合以上几点要求。

除此之外,任何遗嘱方式都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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