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分几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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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分两级,一级属于国家级,二级属于地方级。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共有51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共有186类。近年来,由于人类活动对自然的破坏,多种动植物的都接近灭绝的边缘。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档案创立于1999年9月9日,其为我国濒危植物争取下了最后一片净土。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分几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野生植物的保护、发展和利用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保护的野生植物,是指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贵植物和原生地天然生长并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文化价值的濒危、稀有植物。

药用野生植物和城市园林、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的野生植物的保护,同时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第三条 国家对野生植物资源实行加强保护、积极发展、合理利用的方针。第四条 国家保护依法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野生植物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第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野生植物科学研究、野生植物的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

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科学研究、培育利用和宣传教育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第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开展保护野生植物的宣传教育,普及野生植物知识,提高公民保护野生植物的意识。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植物资源的义务,对侵占或者破坏野生植物及其生长环境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第八条 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林区内野生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其他野生植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建设行政部门负责城市园林、风景名胜区内野生植物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全国野生植物环境保护工作的协调和监督。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野生植物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野生植物管理工作的部门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规定。第二章 野生植物保护第九条 国家保护野生植物及其生长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采集野生植物或者破坏其生长环境。第十条 野生植物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分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由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环境保护、建设等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以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保护的野生植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报国务院备案。第十一条 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物种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自然保护区;在其他区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保护点或者设立保护标志。

禁止破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保护点的保护设施和保护标志。第十二条 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监视、监测环境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的影响,并采取措施,维护和改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生长条件。由于环境影响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生长造成危害时,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调查并依法处理。第十三条 建设项目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生长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提交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必须对此作出评价;环境保护部门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应当征求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第十四条 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对生长受到威胁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应当采取拯救措施,保护或者恢复其生长环境,必要时应当建立繁育基地、种质资源库或者采取迁地保护措施。第三章 野生植物管理第十五条 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建立资源档案。第十六条 禁止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

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

采集城市园林或者风景名胜区内的国家一级或者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须先征得城市园林或者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同意,分别依照前两款的规定申请采集证。

采集珍贵野生树木或者林区内、草原上的野生植物的,依照森林法、草原法的规定办理。

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发放采集证后,应当抄送环境保护部门备案。

采集证的格式由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中国有几级保护植物?

中国有国家二级保护植物。1996年9月30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规定保护的野生植物分为二大类。一类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一类是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又分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已由国家林业局、农业部于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后联合发布。其中纳入一级保护的有51种。纳入二级保护的有203种。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以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保护的野生植物。

国家一二三级保护植物名录有哪些?

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有金茶花,银杉,水杉,珙桐,桫椤,秃杉,望天树,青皮树,台湾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有伯乐树,资源冷杉,矮沙冬青,琼棕,光叶蕨,杜仲。国家三级保护野生植物有桂滇桐,肉苁蓉,黄连,台湾苏铁,天麻,梭梭。我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正式由国务院批准公布,这是对于中国野生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的一个里程碑,也正是由于名录的公布,让野生植物保护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

国家保护植物详情

受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一共约有1700种,一级保护有67种和4类,二级保护的352种和9类,其中还包含了蓝藻1种,真菌3种,蕨类植物14种和4类,裸子植物40种和4类,被子植物361种和5类,但是这还没完,在这些重点保护植物当中,还有一些植物的所有种都在保护名录。

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有哪些?

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有:

1.玉龙蕨。

玉龙蕨,高山冰川洞穴里生长,小型草本。植株高20厘米,全体密鳞片或长柔毛,鳞片初为红棕色,老时变为苍白色。分布于中国西藏东北波密;云南西北部丽江、中甸;四川西南部木里、稻城。生长在海拔4000-4500米的高山荒漠带。种群极为稀少,该种列入中国国务院《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Ⅰ级。

2.光叶珙桐。

光叶珙桐是蓝果树科、珙桐属植物,落叶乔木,高15-20米;树皮深灰色或深褐色。叶为亮绿色,花朵为近球形的头状花序,果实为长卵圆形核果,4月开花,10月结果。光叶珙桐具有较高的科研、开发和经济价值。光叶珙桐为世界珍贵观赏树,被称为“鸽子树”,具有和平的象征意义。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Ⅰ级。

3.长喙毛茛泽泻。

长喙毛茛泽泻是泽泻科,是生活在沼泽的水生草本植物。叶子很薄,高约20厘米或更高。开花结果在8-9月。分布于中国浙江丽水南明山。该种列入中国国务院1999年8月4日批准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Ⅰ级;《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极危 。这种植物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过。

4.貉藻。

貉藻是貉藻属唯一的一种植物,跟茅膏菜和捕蝇草是近亲。之前我有一期视频有介绍,貉藻为浮水草本,长6-10厘米。因叶片造型奇特,花色泽艳丽,可作为观赏水草人工栽培。貉藻为稀有的单种属捕虫植物,对欧亚区系研究及茅膏菜科系统演化有科学价值。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1级, 2019年,貉藻被收录于《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红色名录》濒危。

5.华山新麦草。

华山新麦草是禾本科、新麦草属多年生草本植物。多生长在海拔450-1800米之间的中低山区石间路旁、墟缝中的残积土和峭壁的岩石空隙中。被列入中国国家首批一类珍稀保护植物(优先保护种)和急需保护的农作物野生新缘种。同时,列入《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高等植物卷》——极危。

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有哪些 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1、二级保护植物有很多种,例如西伯利亚冷杉,原始观音座莲,伯乐树,云南梧桐,胡桃,酸豆,绵刺,香果树,蚬木,琼棕,鹅掌楸,蕉木,峨眉含笑,金铁锁,木瓜红,独叶草,合柱金莲木等等。其中峨眉含笑是木兰科的小乔木,高可达20米。它主要分布在四川,湖北,贵州,云南等身份。

2、国家二级保护植物。1996年9月30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规定保护的野生植物分为二大类。一类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一类是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又分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以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保护的野生植物。2021年9月8日,调整后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发布,包括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401种和36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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