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买卖怎样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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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先弄清楚房屋的权属情况,防止对方无权处分的情况发生。具体而言,就是通过向对方要求查看征收补偿协议,以便查明房屋是否是对方所有,存不存在共有的情况,如果是与他人共有,一定要要求征得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再签。

2、防止房东一房二卖,签合同时买方可以利用付款节点的设置迫使出卖人及时履行合同。比如约定付款方式是分期付款,出卖人须完成一定的合同义务后,购房人支付相应金额的房款。剩余部分尾款,待出卖人完成过户手续后付清。

3、签订买卖合同时,一定要规定对方的违约责任,以确保合同的目的能够实现。具体来说,违约责任的涉及范围包括逾期交房、逾期办理产权证,房主一房二卖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等等情况,确保买方即便在对方违约的情况下,其合法权益也不会过分遭到减损。

安置房买卖怎样规避风险

1、房产证问题

安置房的土地性质如果是国有,就能办到房产证,如果是集资的土地,那就不能办不到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安置房买卖才是合法的,如果没有房产证就是小产权房,购房者也就没有房产证,一旦房主反悔,购房者权益是得不到保护的。

2、交易时间问题

上市时间限制:很多安置房在交易的时间上政府会有所限制,因为避免影响安置房的低价震荡楼市。一般是几年之内不让上市交易。

安置房交易时间长风险大:安置房价格,但是如果房价出现波动,房主为了获得更大利益,有可能过户时候转过给出价高的购房者。

3、房屋设计问题

通常安置房的电梯配比较低,所以可能会造成生活上的拥挤,生活质量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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